陕西华久置业有限公司无视鸿锦城罗曼尼业主利益,再未通知小区业主的情况下擅自更改规划许可,涉嫌违法。2017年1月,针对住宅地块GX3-34-11,陕西华久置业有限公司已设计出项目规划的总平面图。据总平面图显示,工程名称为 “英发寨城中村改造项目:鸿锦城DK-1- B”。2017年~2018年,后面该住宅项目便进入项目销售周期。小区名称是 鸿锦城·罗曼尼。到了18年项目基本售罄。
2019年住宅卖完了,开发商准备开发商住地块GX3-34-10,也就是DK-1-A,南飞鸿康缔大厦。在该项目设计时,开发商更改了原有的鸿锦城·罗曼尼的规划。
而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四条,有如下约定: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后,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而事实上,开发商并未通知买受人(即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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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律师说丨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 业主如何维权?
西部网讯(记者 辛超)“小区绿化用地变成车位”“小区违规更改底商配套规划”“开发商在楼顶违规加盖房屋”“收房时发现小区莫名多出一个单元”……近期,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接到不少开发商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规划的问题。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侵害购房者权益,是否属于违约?业主该如何维权?陕西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卓给予解答。
赵卓:
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擅自进行的上述规划变更行为,将导致小区绿化面积减少、房屋安全隐患增加、小区容积率变化。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的上述行为,属违约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本应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约定,但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的上述行为,明显将严重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且开发商在未经规划部门同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上述规划变更,明显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
购房者如遇到所购楼盘存在上述情况,可以通过向规划部门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形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