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本人18年入住小区,按照合同要求第二年供暖,2019年交了全额的暖气费,由于管道问题,到了供暖期间供不上暖,2019年无法提供上暖气,交的暖气费也没有退,家里采用空调取暖。
到了2020年,又无法供暖,物业当时暂定未收取2020年的费用,直到2021年12月1日,物业采取补救措施,提供了暖气,现在物业让我交2019年和2020年的暖气空置费,19年的钱抵21年的暖气费,我家里住的人,交的暖气费,物业提供不了暖气,还要收空置费,这样合理吗?
20年要求供暖,又供不了暖,还要收空置费,我们这栋楼十几家都是这样的情况,物业现在告诉我们他没有乱收费,我们19年和20年一直要求供暖,物业供不上暖还要收取空置费,家里住的人,并非空置呀,我家在5楼,5楼以上的户型都供不了暖,请问空置费的流量从哪里来。没有借一点暖气的光,物业存心乱收费问题,希望热线帮我们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