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航城水务公司假借物业名义高价收费

用户_xb9s
2021-12-0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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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航城水务有限公司通过包装假借物业公司名义高于物价局规定的居民水价,收取人民小区、皇冠花园等居民水费,获取差额利润,欺骗居民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实则为水务公司人员直接上门收取;针对小区只抄到户问题不积极解决,以此等方式欺骗群众,从中获利,望有关部门摸查情况,严肃处理,整治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利益。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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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转交 2021-12-09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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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航城水务公司高收费 收费标准符合规定
阎良区
2021-12-09 15:53

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城市现执行供水价格为2015年区物价局制定(阎物发〔2015〕5号)、并经市物价局批复(市物发〔2015〕126)的城市供水价格政策,政策规定“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仍按照2007年4月制定的标准执行”,即“居民生活用水:由供排水公司直抄到户、收费到户的每立方米执行2.9元。

未抄收到户的,在每立方米2.9元的基础上,允许按照实际加收不超过8%的水量损耗;需补压、加压的可加实际补压、加压所耗费用,除此次之外不得计入其他任何费用”。

目前,阎良城市除正在实施“三供一业”改造的国有企业小区外,其余小区如皇冠花园、人民小区等用水未实现供水企业直抄到户、收费到户。

皇冠花园、人民小区等小区由于漏损较高,原物业公司在退出管理后,小区供水成弃管状态,且由于小区内部供水设施、资产等问题,尚不具备城市供水企业直抄到户、收费到户条件。为了保障小区正常供水,区水务局组织街办、社区、业主代表等召开了协调会议,决定由城市供水企业西安阎良航城水务有限公司出资委托西安万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弃管小区的供水抄表和收费,并在过程中予以协调和人力支持。

西安万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弃管小区供水管理后,对居民用户抄表后按照每立方米3.13元的标准收取水费,该收费标准符合物价部门关于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规定。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如遇此类问题,请致电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电话868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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