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1号地块拖欠农民工工资

用户_xbRu
2021-12-08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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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您好,本人于2015到2017年在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建的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建设项目1号地块8到13号楼,林某斌消防班组从事报警线路及设备安装工作,公司到现在一直未支付我工资,拖欠我工资116900元,另拖欠从事消防箱水系统的同事工资78500元,几年来老板一直推托找不到人,至今联系不上老板,已经拖欠我和同事工资3年一直无法要回,希望领导详细调查,早日还我们血汗钱。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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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2-08 10:56
已转交 2021-12-10 16:44
已反馈 2021-12-10 16:46
已反馈 2021-12-10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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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拖欠工资 人社民政局回复
泾河新城
2021-12-10 16:46

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回复:关于网友反映“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1号地块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的回复函

2021年12月8日,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接泾河新城网信办舆情提示函后,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网络留言中林某斌为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1号地块工程消防班组负责人林某斌。经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馈,该公司多次与柳某斌本人进行联系,柳某斌本人均表示对网络留言不知情,且该公司承建的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1号地块工程于2013年开工至2015年全部完工并验收完成,之后不不存在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重庆渝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下属分包单位工程款,所有劳务公司已经出具了无欠薪承诺,该公司至今也未收到有关欠薪线索。

由于网民未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13条“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第14条“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的规定,如泾河新城崇文重点镇1号地块工程存在欠薪情况可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反映,涉及工程款纠纷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予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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