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民政局回复:网民所反映的热费收70%还是100%的问题,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延安市民政局回复:网民反映民乐小区供暖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供暖管理问题
民乐小区实际共有5座住宅楼,其中1、2、3号楼为市直民政系统家属楼,4、7号楼现为退伍军人事务局家属楼(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家属楼),5号楼为宝塔区民政系统家属楼,网民所称6号楼是由延安东方建筑公司修建并向外出售的商品房,并非民政系统家属楼,仅与家属院毗邻。
该小区供暖由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天然气自备锅炉采暖,物业管理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网民所称6号楼因为在建设时未配备供暖锅炉,且民政系统供暖管网当时尚有余力,经东方公司申请,社区服务中心从2009年开始代为该楼供暖,其他物业管理均由东方建筑有限公司负责。
二、关于供暖费用问题
经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与东方建筑公司协商,网民所称6号楼的供暖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整个采暖期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天然气、人员工资、锅炉和管道维护、水电费等,中间没有任何盈利),向东方建筑公司分摊,由该公司负责向住户收取。社区服务中心从未直接确定过该楼的采暖收费标准,网民反映该楼每平米收费6.5元,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因天然气供暖成本较高,民乐小区近几年采暖收费一直入不敷出。但由于是单位家属院,从干部职工福利考虑,采暖费用一直按照市集中供热标准收取,不足部分由社区服务中心筹资补贴。而网民所称6号楼与民政系统并无关联,目前由社区服务中心不计收益代为供暖已属不易,补贴更无从谈起。且另据考察,延安城区天然气自备锅炉供暖小区中,采暖收费均高于每平米6.5元(我们对面的盛世花城每平方米6.96元),网民所称6号楼当前收费已属最低。
三、关于空置房基本热费收缴问题
网民所反映的热费收70%还是100%的问题,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