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小区乱收费有没有人管?

业主
2021-12-0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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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院长一会说房子不住人(物业已经把房内的暖气关了)按照70%收供暖费,一会又说按照100%全额收费,请问你说话到底哪句能准数了?

给你普及一下咱们延安不住人的房子(空置房)统一按照30%收的供暖费,这叫过热费。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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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2-06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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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小区乱收费 可咨询物业
延安市
2021-12-14 10:58

延安市民政局回复:网民所反映的热费收70%还是100%的问题,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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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供暖问题 民政局回复
延安市
2021-12-20 14:56

延安市民政局回复:网民反映民乐小区供暖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供暖管理问题

民乐小区实际共有5座住宅楼,其中1、2、3号楼为市直民政系统家属楼,4、7号楼现为退伍军人事务局家属楼(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家属楼),5号楼为宝塔区民政系统家属楼,网民所称6号楼是由延安东方建筑公司修建并向外出售的商品房,并非民政系统家属楼,仅与家属院毗邻。

该小区供暖由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天然气自备锅炉采暖,物业管理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网民所称6号楼因为在建设时未配备供暖锅炉,且民政系统供暖管网当时尚有余力,经东方公司申请,社区服务中心从2009年开始代为该楼供暖,其他物业管理均由东方建筑有限公司负责。

二、关于供暖费用问题

经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与东方建筑公司协商,网民所称6号楼的供暖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整个采暖期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天然气、人员工资、锅炉和管道维护、水电费等,中间没有任何盈利),向东方建筑公司分摊,由该公司负责向住户收取。社区服务中心从未直接确定过该楼的采暖收费标准,网民反映该楼每平米收费6.5元,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因天然气供暖成本较高,民乐小区近几年采暖收费一直入不敷出。但由于是单位家属院,从干部职工福利考虑,采暖费用一直按照市集中供热标准收取,不足部分由社区服务中心筹资补贴。而网民所称6号楼与民政系统并无关联,目前由社区服务中心不计收益代为供暖已属不易,补贴更无从谈起。且另据考察,延安城区天然气自备锅炉供暖小区中,采暖收费均高于每平米6.5元(我们对面的盛世花城每平方米6.96元),网民所称6号楼当前收费已属最低。

三、关于空置房基本热费收缴问题

网民所反映的热费收70%还是100%的问题,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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