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武功县每年收群众合疗款时,都要向各镇政府下达意外伤害保险任务,村上收费代办员捆绑收交保险费,群众不愿意交纳每人20元意外伤害保险,今年合疗款是每人320元,群众交费积极性不高,再捆绑交纳20元保险费,加重群众负担,学生在学校里都交纳意外伤害保险费,交纳合疗款时再捆绑交纳保险费,重复交纳保险费,群众意见很大。保险公司是营利性企业,各镇都有保险工作人员,可以单独开展工作,请保险公司收费不要与政府收费混淆。
武功县捆绑合疗和意外伤害保险费 请问是否合理?
用户_PoDO
2021-12-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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