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湖区莱茵小城停车位只卖不租 是否违规操作?
可可西里 发表于 2021-12-02 09: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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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路莱茵小城二三期地下停车位现在开发商只卖停放权不租,业主买也要买有产权的车位,而不是交钱买20年的车位停放权。请问地下停车位面积是不是业主公摊面积?属不属于人防?
开发商合同上写的“该停车位总使用期限由两部分组成:1是自该停车位交付之日起满贰拾年之日止,实际使用期限为贰拾年;2、自该停车位交付之日起满贰拾年次日开始,至房屋所有依附的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止。
这样的条款20年期限满后的部分有没有法律保障?如果没有法律保障,11万买20年的停放权,折算下来每月费用太高了,业主不想买就得扫牌临停,请问这样操作开发商属不属于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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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莲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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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小城停车位只卖不租 转让不属于买卖行为
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民反映“莲湖区莱茵小城停车位只卖不租 是否违规操作”留言后,我区安排区住建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关于车位只卖不租问题。经核实,天朗莱茵小城地下车位已由开发商完成产权登记,可以进行使用权转让,使用权转让不属于买卖行为。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关于临停问题。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故该小区车位临停是合理的。
区住建局已要求小区开发商做好业主解释答复工作。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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