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民乐小区暖气费区别收费

业主
2021-12-01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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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民乐小区同一个锅炉出来的暖气,费用却分为几样,有的按5.5元/平米/月收,有的按6.5元/平米/月收,而六号楼的114户都按6.5元/平米/月收;

业主多次咨询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领导,答复是1、2、3、4、5号楼是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单位给补贴1元/平米/月,所以按照5.5元/平米/月收,然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1、2、3、4、5号楼干部职工有多半的楼房都卖给了不是民政系统的人,请问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的领导这下您怎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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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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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民乐小区暖气费区别收费 民政局回复
宝塔区
2021-12-14 10:57

延安市民政局回复:网民反映延安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民乐小区供暖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供暖管理问题

民乐小区实际共有5座住宅楼,其中1、2、3号楼为市直民政系统家属楼,4、7号楼现为退伍军人事务局家属楼(原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家属楼),5号楼为宝塔区民政系统家属楼,网民所称6号楼是由延安东方建筑公司修建并向外出售的商品房,并非民政系统家属楼,仅与家属院毗邻。

该小区供暖由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利用天然气自备锅炉采暖,物业管理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网民所称6号楼因为在建设时未配备供暖锅炉,且民政系统供暖管网当时尚有余力,经东方公司申请,社区服务中心从2009年开始代为该楼供暖,其他物业管理均由东方建筑有限公司负责。

二、关于供暖费用问题

经延安民乐社区服务中心与东方建筑公司协商,网民所称6号楼的供暖费用由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整个采暖期产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天然气、人员工资、锅炉和管道维护、水电费等,中间没有任何盈利),向东方建筑公司分摊,由该公司负责向住户收取。社区服务中心从未直接确定过该楼的采暖收费标准,网民反映该楼每平米收费6.5元,属东方公司物业管理事项。

因天然气供暖成本较高,民乐小区近几年采暖收费一直入不敷出。但由于是单位家属院,从干部职工福利考虑,采暖费用一直按照市集中供热标准收取,不足部分由社区服务中心筹资补贴。而网民所称6号楼与民政系统并无关联,目前由社区服务中心不计收益代为供暖已属不易,补贴更无从谈起。且另据考察,延安城区天然气自备锅炉供暖小区中,采暖收费均高于每平米6.5元(我们对面的盛世花城每平方米6.96元),网民所称6号楼当前收费已属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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