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安市阎良区金开御府小区购买了一期房屋一套,于2010年11月交房,规划住户415户(楼盘地址:阎良前进东路与公园路东北角)。现业主已基本装修完毕准备入住(部分业主已入住),才知道供暖相关设施不到位无法供暖。按照合同约定第二个采暖季开始就应该供暖且交房时供热系统应符合配热标准,现在不但没有对应供热的热力公司,而且大口也未接通。
另外,小区供暖设施的质保期只有两年,业主们也想检验下供暖设施的质量。今年是第二年,如果过了今年再不给我们供暖,到了第三年,大口接不上,还不供暖,那等到供暖以后地暖出现问题谁给我们负责任?还有就是让已经入住的老人小孩如何度过这个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