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围新嘉园的业主,由于人在外地,房子空闲5年时间(物业费一直按时缴纳),小区前两年安装天然气,当时我并不知情,现在回来入住,才知道小区天然气已经安装到位,于是我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天然气安装流程来申请安装天然气,申请完成后,天然气公司核实完成也批准安装,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开具一张介绍信。
我找小区物业公司说明情况后,物业以领导不在,需要给领导汇报为由让我等待回复,可是物业回复不给开具介绍信,说要装天然气,让我给他们物业缴纳9000块钱,由他们物业公司来申请安装,还必须安装他们的壁挂锅炉,我又咨询天然气公司和相关的部门,得知物业公司服务业主,有义务配合业主开具介绍信,并且物业公司就没有权利对业主有这样的捆绑销售行为,可是物业公司态度强硬,不给开具介绍信!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