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安区鸿鼎福门小区: 小区就一幢高层248户,231户拿到不动产证,余下的十几户业主在交完契税大修基金时被告知暂停办理业务,一年后给出答案是拿到不动产证的业主可以正常交易买卖,末拿到不动产证的业主停止办理业务,同一幢楼区别对待,我们是五证齐全商业贷款的房子,最近获悉政府出台了市资源发[2021]188号《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但我们于2021年11月11日去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咨询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我们不在此文件的范围之内,2021年11月15日上午去长安区不动产登记局提交相关资料时,也拒绝接收我们的资料,给出的理由是我们小区的土地性质有问题需开发商处理,鸿鼎福门小区的开发商从始至终都在欺骗业主且也处于失联状态。既然有相应的政策文件支撑,鸿鼎福门小区土地也属于国有土地划拨,为什么我们剩余的这十几户业主不能根据此政策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