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三里镇三里头三组,山合小区收取配套费,垃圾费2000元,据本人了解,配套费属基础设施,在购房款中包含。配套费应该是开发商给规划局缴纳款项。11年的购房,14年又另行收取配套费。今年装修完毕,建筑垃圾也不给清运,物业负责人也不承认收过费,我有收据。恳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蓝田县三里镇山合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不作为
赵先生
2021-11-19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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