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三里镇山合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不作为

赵先生
2021-11-19 16:12
点击数:

蓝田县三里镇三里头三组,山合小区收取配套费,垃圾费2000元,据本人了解,配套费属基础设施,在购房款中包含。配套费应该是开发商给规划局缴纳款项。11年的购房,14年又另行收取配套费。今年装修完毕,建筑垃圾也不给清运,物业负责人也不承认收过费,我有收据。恳求相关部门落实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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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19 16:12
已转交 2021-11-25 10:45
已反馈 2021-11-26 14:34
已反馈 2021-11-2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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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合小区物业收费不合理 将加强小区监管
蓝田县
2021-11-26 14:34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1]第11183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三里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网民反映的三里镇珊合小区属三里镇三里头村开发建设的小产权住宅小区。该网民因2011年购房,2021年装修完成后产生的建筑垃圾,管理人员不给清运的问题进行反映。目前,经三里镇、村、开发商协调后,在不收取额外费用的情况下对网民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

关于物业不承认收费的问题,经核查,该小区建成后,小区管理工作由开发商自行雇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网民反映的2014年缴纳过一笔2000元的费用问题,因管理人员在更换过程中,无任何交接资料等手续,现管理人员不能说明收费用途及事由,故产生分歧。截止11月24日,网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开发商已清运完成。同时,三里镇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网民,向网民反馈了问题处理情况,网民表示理解。

下一步,三里镇将继续加强辖区及三里头村的小区监督管理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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