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天下荣郡小区物业不作为 公摊电费捆绑暖气费

小区业主
2021-11-18 15:15
点击数:

高陵区天下荣郡小区物业,截止2021.11.17日,还在收取业主的公摊电费,而且因不交公摊电费,不给与开居住证明和购买暖气,电梯的广告费用,不给小区业主,并且没有公布过物业的收入和支出明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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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18 15:15
已转交 2021-11-26 15:45
已反馈 2021-12-13 15:07
已反馈 2021-12-13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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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荣郡小区公摊电费捆绑取暖费 已被约谈
高陵区
2021-12-13 15:07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收到网上舆情调查函关于网民反映“天下荣郡小区物业不作为公摊电费捆绑暖气费”问题后,我区立即安排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该问题,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如下:针对网民反映问题,我单位工作人员立即约谈物业公司负责人, 经向区发改委了解,小区公摊电费在物业公司核算公示后可进行收取,我单位已责令物业公司不得进行捆绑收费,不得以未缴纳公摊电费为由限制业主开具居民证。关于电梯广告费用,物业公司已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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