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不供暖,钱去了哪里?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人民银行家属院,2020年10月份拆除院内的燃气供暖炉后,向每户收取了1万元左右的集中供暖天然气改造接口费总计70多万元,2020年12月间断性供暖。最近(2021年10月15日)又通知大家说去年的70多万未结算,今年必须先缴费后供暖。具体详细经过如下:
长安区南长安街人民银行家属院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长安支行办公室管理(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办公室”),家属院物业一直由人民银行办公室承接,家属院内两栋楼共55户,其40户为人民银行职工或职工家属,其余15户为二次购房。2020年以前小区是锅炉房供暖;2020年10月的时候收了70多万的接口费,12月改成了集中供暖;今年说去年跟供暖公司没结算清楚,可能没办法供暖了。
2020年9月,人民银行办公室向家属院内每户下达盖章的通知文件,意思说“家属院内燃气供暖炉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将被限期拆除,经过人民银行家属院与长安区集中供暖协调沟通,以每平米138.6元的价格根据住房面积需要缴纳1万元左右不等的接口费,因部分住户不同意缴纳接口费,2020年将无法供暖”。
2020年10月,人民银行办公室又向家属院内每户下达盖章的通知文件,“为尽早完成集中供暖,现收缴集中供暖接口费,以每平米138.6元的价格,根据房产证登记的面积收取,并限制在2020-10-28至2020-11-03交到办公室李立处。”
2020年12月,人民银行办公室继续向家属院内每户下达盖章通知“经单位多方协调,决定明天(2020年12月9日)中午十二点对本小区暖气进行调试,望各住户家里务必留人,如有漏水情况也好尽快处理”。
最终2020年家属院内小区各户都缴纳了接口费后,小区晚一个月实现供暖,但后面依旧出现间歇性停暖的情况。
2021年10月,人民银行办公室再一次向家属院内每户下达盖章通知,“1、热力公司变更了施工方式,未向人民银行办公室下达决算书,人民银行也未结算尾款;2、2020年接口费未收齐;3、2021年取暖费将按照市政府供暖管理条例规定,先收费后供暖,将2020年和2021年两年取暖费一并收取。”
以上事件为真实情况,每次人民银行通知都会在家属院内和小区群内发送“通知”,最近天气突变,西安市已通知“将预供热时间调整至11月6日,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但本小区关于供暖至今没有任何消息。
现有以下疑问:
1、什么时候能先供暖?钱已经收了,为什么不先供暖呢?
2、集中供暖收取接口改造费是否合规?
3、70多万具体都做了哪些事情?是否还有剩余或者说缺的费用有计划怎么补吗?
4、人民银行办公室是否和热力公司已经签署供热协议?
5、整件事情,人民银行办公室或者热力公司是否存在个人利益关系?
6、按照改造协议,平均每平米应该是122的费用为什么要收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