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天汇御苑二期物业捆绑公摊电费与取暖费

赵业主
2021-11-15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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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鄠邑区余下镇天汇御苑二期小区的业主,今冬以来我们像往年一样正常的去物业交今年的取暖费,物业在没有经过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核准批复,更没有经过小区的公示以及业主的签字同意情况下,强行收取所谓的电费公摊,并将电费公摊与今冬的取暖费捆绑收取,业主不交电费公摊物业拒绝收取业主交的取暖费,不给业主供暖,业主只能受冻受冷!物业将公摊电费与取暖费捆绑收取,威逼业主态度极其恶劣,天理何在!希望这么冷的天,有关部门能管管,别让老百姓身体冷更寒了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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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15 15:15
已转交 2021-11-1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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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汇御苑二期物业捆绑收费 物业公司被约谈
鄠邑区
2021-11-19 16:28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收到市民反映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1.公摊电费未公示的问题: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无照经营活动,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市场计量行为。此项职责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

2.就物业捆绑收取暖气费用的问题,我局于11月16日约谈该物业公司,责令物业企业不得将公摊电费与暖气费捆绑收缴,目前该小区业主已交纳供暖费用,小区已正常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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