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乱收暖气费

军人本色
2021-11-12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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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西安市莲湖区大兴西路256号水司五厂家属院,去年开始由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供热运营部接手供暖,2020年试水未进行,11月15日供暖未正常供暖,推迟七天供暖,过程中经常停暖,2021年3月1日提前15天停暖。

今年供暖收费通知张贴后,每平方单价上升到6.8元,高于物价局公布的不高于5.8元的标准,业主随后拨打陕西紫光电话,该企业不承认是他们张贴收费通知。希望政府严厉打击违法收费企业。还小区业主公平。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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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12 09:32
已转交 2021-11-26 15:03
已反馈 2021-12-06 15:54
已反馈 2021-12-0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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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紫光新能公司乱收暖气费 莲湖区回复
莲湖区
2021-12-06 15:54

莲湖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回复:接到网民反映“陕西紫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乱收暖气费”留言后,我区安排区城市服务集团、桃园路街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致函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小区为水司5厂小区,位于大兴西路256号,属于“三供一业”小区,物业为荣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小区采暖方式为自备锅炉,由紫光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供暖服务。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了解,紫光公司表示,该小区因部分设备陈旧,管线老化等原因,虽经过供暖改造,但楼内还是老旧串联系统,严重影响供热温度。家属区供热面积小,运行成本高,而供热价格低,收费困难,公司已无法继续经营。公司拟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价发[2016]117号)规定:“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上调收费标准。后经协商,决定今年仍按照5.8元/平方米收取供暖费用。

针对2020年未供暖期间的费用,将在收取本年度供暖费用时酌情给予优惠。区城市服务集团已要求紫光公司、小区物业关注该小区供热情况,做好小区供热设备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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