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宝鸡眉县滨河首府的业主,目前在冷冬来临后,天然气公司无故切断家里天然气,强制缴纳无故费用,投诉当地监督管理局后,竟然回复“不予立案,请向天然气公司打电话维修。”
事情经过:2018年天然气公司安装后告知可正常使用,实际本身就有故障。多次联系天然气公司处理,答复:“天然气表接反了,安排上门调整。”2021年3月及2021年7月28,天然气公司上门检修,清楚写明“反挂表”,并且承诺一周内上门处理(实际未处理)。2021年10月25日,工作人员上门拆除旧表,安装新表。而后告知消费者“扣除原卡预存费用,仍需补缴两千元。”面对金额质疑时,工作人员答复:“不愿意就缴三千多”,并以“不管去哪告我都不怕你!”“没有明细,内部规定,不缴不给新卡,停天然气!”威胁。并拒发新卡,停断天然气。迄今仍未解决。
在这些年内,多次联系维权无果,当地也没有其他天然气公司可以选择。目前家中已被停断天然气,严重影响民生保障。
投诉至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后得到答复“不予立案,请向天然气公司打电话维修。”
我想问下: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是否有看我提交的问题,诉求,以及附件提供的完整事情经过。我多次写明天然气公司“多次沟通未解决”、“态度恶劣,威胁消费者”。为什么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可以轻飘飘几个字“请向天然气公司打电话维修”。这是我们对于监管部门要求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的态度吗?
当地监管局,对于辖区内保障民生的企业出现如此恶性行为为什么不受理?敷衍了事,踢皮球,不作为。这样的监督管理部门,真的能真正保障群众权益吗?
一个政府职能部门竟然这样的敷衍态度面对群众反应的问题,如此工作态度,怎么能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人员在接到举报后,不认真查看举报事项,不完整看待群众提供事情经过,敷衍了事,轻飘飘回复。甚至在我的举报中我列举出此天然气公司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我们工作人员都没有查看,没有正面回应。对于我提出的天然气公司对消费者态度恶劣,威胁消费者事项也没有回复。市场监管局理应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面对消费者投诉举报却消极应对,听之任之、熟视无睹,不履行自身职责。希望领导能够查实事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