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政家属院不足24小时供暖 供暖公司还涨价

西安热心市民
2021-11-1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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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543号,西安邮政的家属院,为什么不让市政给我们供暖,让一个私人小公司来供暖,而且还不是24小时享受暖气。6.8元,城管执法局让你们涨价要征得小区住户同意,我们小区同意了嘛?签字了嘛???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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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1-11 09:16
已转交 2021-11-17 15:59
已反馈 2021-11-17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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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家属院要求更换热力公司 碑林区回复
碑林区
2021-11-17 15:59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供暖断续还涨价,中国邮政家属院要求更换热力公司”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城管和执法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中国邮政西安文艺路家属院是“三供一业”移交的老旧小区,移交前是单位自备锅炉供暖,移交后交给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是自备锅炉方式供暖。

区城管和执法局已和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告知其供暖是民生工程,慎重考虑涨价问题,按照《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发〔2016〕117号)规定,本年度供热价格及供暖时间需得到业主认可后执行。

针对市民关于“监管部门你们怎么能让民生工程企业说涨价就涨价呢?老百姓的钱就这么好挣得”这个问题,《西安市物价局关于做好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协商公示工作的通知》(市物发〔2016〕117号)对自备锅炉供暖有说明,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属市场调节价,由供热单位与小区业主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经和紫光热力公司沟通,其与国资部门签订的协议写了供暖接收后的三年内按照集中供热标准供暖,三年后可以市场化,今年三年之期已过,再加上该家属院供暖面积小,供暖成本高,按照集中供热标准收费包不住成本,所以想要根据成本进行涨价。

针对“这供热锅炉属于央企家属院也属于国家财产?为什么紫光热力说属于自备锅炉?”这个问题,参照国家《供热术语标》(CJJ/T55-2011):2.1.3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供热管网向城市或城市部分地区热用户供热;2.1.4分散供热:热用户较少、热源和供热管网规模较小的单体或小范围的供热方式。自备锅炉供热属于分散供热。热力企业关于自备锅炉的说法是指供暖方式,而不是说的产权归属。

区城管和执法局将在今冬供暖季,督促紫光热力公司做好供热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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