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高新万达艺鑫艺术乱收费不退钱 请处理

用户_x8NI
2021-10-25 10:28
点击数:

10月3号本人带孩子在高新万达路过他们艺鑫培训机构就被她人诱导进去,进去后说我家孩子气质好大长腿,说他们和什么什么电视台有签约可以让孩子上节目,说让孩子可以试镜,那天我刚好有事,最后经过她们说的水都能点着灯的情况下,答应10月7号视镜,10月7号中午我家里有客人所以我家先生就陪喝了些酒,可是孩子闹得不行要去试镜。

我们一起就去了艺鑫培训机构,进门就安排走T台,我当时觉得好奇,我是想让我家孩子学播音主持,怎么安排走T台,然后他们把孩子单独叫进一个所谓她们高级心里老师办公室,就问孩子爸爸妈妈在什么单位上班,就了解家庭收入情况,了解完了就说让父母进去,说孩子心里自卑,有驼背,说的我家娃子都没法要了一样,但是她们说在她们那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说的我稀里糊涂,我就感觉忽悠,说给了我们娃儿三年的学习机会,共计费用19800元,后来把我们带到财务室我就不想听她们忽悠,我说我们考虑一下我就出来了,在他爸喝的迷糊的情况下吧费用交了,在没交钱之前她们没有把合同拿出来,交完钱她们拿出一份合同让我家先生签字。

回到家打开合同看简直是无法无天的霸王条款,我们10月7号交的钱到现在也没有安排我们上课,我想着家离高新也不近我们都很忙没有时间接送,而且孩子六年级学业也比较紧张大家都知道现在考高中比高大学都难,想着不行就去退了算了,结果去了她们左右为难不给退,后来说退可以要扣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我想问一哈我们给你带来了什么经济损失,而且你们迟迟没有通知我们上课时间,现在疫情又反弹,你们这手段怕是太不妥当了,请有关部门给我做主。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
·
已受理 2021-10-25 10:28
已转交 2021-11-04 14:53
已转交 2021-11-04 14:53
您反映的问题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已转达至:安康市
已反馈
培训机构一夜消失,监管部门相互推诿,800万培训费能否追回?
记者调查
2023-03-01 17:43

 时下,为了让孩子在德智体美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不少家长会在校外给孩子报名参加诸如音乐、舞蹈、美术、曲艺等等培训班。但是最近,有家长反映:交了钱,孩子课没上完,却出现了培训机构“一走了之”的事情,这让他们很是烦恼。

西安市西二环上金辉大厦的培训机构艺鑫文化,只见大门紧锁,还被商场贴上了封条。

学生家长:我们目前剩余66节课时,然后折合人民币下来17000多块钱。

学生家长:总共交27800(元),大概现在应该有将近2万块钱的课时没有上完。

通过培训机构和家长签订的服务合同,记者了解到,这家培训机构开设有舞蹈、形体礼仪、声乐等五门课程,每门课程是80个课时,每节课时40分钟,家长可以帮孩子从中选择几门课程组合学习。 一些家长说,因为疫情原因,孩子上了不到四分之一的课就停下来了。到了去年12月底,培训机构发出通知,将于2023年2月6日正式收假复课,但是,当家长们按时领着孩子来上课时,才发现培训机构离奇地“消失”了。

学生家长:去问物业,物业说他们也把艺鑫起诉了,说是欠房费太多了,然后他们跑路了。图片      学生家长:当时我们把家长的资料全部整理出来,有614名家长,光高新校区涉及的(应退)金额是815万(元)。

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艺鑫文化培训机构玩起了“失踪”,这背后有什么隐情呢?通过查找工商营业执照,记者得知,运营这个培训机构的是一家名为“西安莲湖艺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名叫黄燕青。图片

西安莲湖艺莘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黄燕青:我说得很清楚,我不是股东,我也不是参与经营的,他也没给我发工资,我都说得很清楚了,我不是负责人,我只是朋友给他帮了个忙,我不清楚。你找我也没用,哪怕你们谁找我,我都跟你说无可奉告。

黄燕青说,培训机构的事现在由一个名叫王刚刚的人负责。随后,记者尝试电话联系王刚刚,但多次拨打都无人接听。

作为这家培训机构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黄燕青却对公司“消失”一事一问三不知,完全将自己当成了与此事毫无关系的路人。那么,这种说法在法律上能否站得住呢?

陕西永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实践:那么从公司法的角度来说,董事长就是董事会的牵头人,她有重大的方向性的决策性的东西都要通过董事会研究决定。她又是法定代表人,这个法定代表人她是代表了公司对外的各种重大的行为,都要通过法定代表人发声,这个发声重要的就是指她要签署各种重大的文件,这个黄女士说她一概不知,这不符合事实,这是一种推诿,是一种推辞,在逃避责任。

记者了解到,社会上的非学科类培训分为三个类别:体育类、艺术类和科技类。为整治校外培训乱象,2022年3月3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2022年10月12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南(暂行)》的通知,再次明确: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单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每课时45分钟)的费用,所有资金应交由具备资金监管业务资质的银行统一监管。而艺鑫文化培训机构一直未按规定执行。那么,对艺术类非学科培训负有监管职能的西安市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呢?

西安市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工作人员:关于这个事是这样,(监管职能)移交时间是2022年的12月6号,当时给我们移交的时候这个培训机构已经(出事),这个培训机构出问题的时间应该是2021年,我们是2022年的12月6号(监管职能)才移交给我们局的,我们才知道这个事儿。

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是培训机构“跑路”之后才交接了监管职能的,之前的监管职能还在莲湖区教育局。那么,莲湖区教育局对此作何解释呢?

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组宣科科长:我跟您说一下,咱们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咱已经移交给文旅体局管了,它现在不隶属于教育局管,教育局管学科类培训机构;所以了解这方面情况,还需要去文旅体(局)那边。  

在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这位科长一直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而是一再强调他们已经将职能移交给了莲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那么,在这起事件中,暴露出哪些问题呢?我们听听律师的观点。

陕西永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实践:就是说在国家政策出台以后,把这一类培训公司交由文旅部门来主管。这段空档期或者是这段交接期,咱们原来的教育行政部门责任不能推诿,不能放下,应该继续地承担自己的一个监管职责。换句话说,你要交到手,交到下一个部门的手里以后,你的责任才能卸下来。因为本身这个事件大量的都发生在咱们教育主管部门主管期间,所以说咱的教育行政部门这块的责任应该是不容置疑的。

艺鑫文化“一走了之”的事件警示我们:如果监管部门在国家三部委和省上文件政策出台后能及时跟进、及时监督,也许培训机构“关门”“跑路”的事件就有可能避免,家长们在经济上也许会少受一些损失。同时,这也提醒家长,在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时,一定要学习、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擦亮眼睛,理性交钱,不要让一些别有用心的培训机构钻了空子。

发表您的看法
网上昵称:
发言主题:
发言内容:
提交
跟帖留言

现在还没有评论!

更 多 0/0
我要留言
  • 密码登录
  • 验证码登录
  • 单位用户登录

登录

登录

注册账号

  • 新用户注册

注册

已有账号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留言须实名认证,本平台将严格保护用户隐私。
  • 找回密码

确认修改密码

返回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