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零距离健身诱导消费者 不退还费用

叶子
2021-10-21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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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下午,零距离健身房(曲江国际饭店6楼)教练,以免费体验私教课为由,说我体态有问题,需要做康复训练、常规训练,来纠正体态,缓解背部疼痛等问题。在3人诱导、欺骗下签订了36节(450元/节)康复训练、48节(340元/节)常规训练共32520元,这个价格还是按照当天开卡报课的价格,要不费用比这还高。我说没法支付这么多,他们就让用支付宝花呗借款软件,可以分期付款,而且一定两个训练都要报,才有效果!!!!当晚从朋友处得知康复训练主要针对受过伤人群,而且了解到其他连锁店私教课每节为260元,零距离健身看人下菜,对初次接触私教课的消费者,随意报价,误导消费,欺骗消费者,对零距离健身失去信任,签订合同的当晚要求退款但被拒绝。私教课程体验完的这几天,感觉头晕、后背疼痛加剧,后去医院检查,医生给出诊断为颈部活动受限,脊柱侧弯,需要休息、理疗,并且避免剧烈运动!私教课的体验,不但没有缓解我的症状反而加重,对健身房专业性产生严重质疑!

第二天才拿到合同,看到条约里全是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而商家一点责任都不用承担!并且签订合同时未对我进行说明,只是催促签字,格式条款当属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典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零距离健身房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己责任,限制和排除消费者变更合同权利,侵害我们合法权益,免除经营者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私教课是消费者和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

要求解除合同,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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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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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零距离健身不退还费用 市场监管局回复
西
西安市市场监督局
2021-11-17 14:28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投诉人高女士就零距离健身退费问题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投诉工单号为1610133002021101573692916,内容为“10.14日下午健身房以免费体验评估身体状况为由,评估结果为我体态有问题,需要做康复训练、常规训练。在3人劝说、诱导、欺诈下,制定了36次康复(450元/次)48次常规(340元/次)训练,共32520元。当晚从朋友那得知康复训练主要针对受过伤,并且其连锁店私教课程每节为260元,感觉管理混乱,报价随意,对健身房的专业性发生质疑!签订合同当晚提出退款但被拒绝。第二天拿到合同看到条款写着违约扣违约金等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签订合同时健身房未对我进行说明,格式条款当属无效。我认为我与健身房之间签订服务合同,是以其提供私教服务为目的,我作为消费者追求的是服务行为实施的过程,重在个体体验和效果,具有一定的人身性,不属于强制履行的合同。私教课是消费者与健身房之间约定的服务,不属于特殊商品和服务,应遵循经营者应当承担包换、包退等责任。经多次协商无果,信任基础已不存在,故请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经调查了解,投诉人以前是零距离健身雁塔店客户,在零距离曲江店明确告知其私教课程收费的情况下,签订了36次康复(450元/次)48次常规(340元/次)训练合同,共32520元。并在合同上手写 “本人已阅读此交易合同各项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的条款并签名。且投诉人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零距离健身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2021年10月19日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经调解,零距离健身表示如果坚持要求退费,将按照合约规定,扣除30%的违约金后退费,投诉人表示不能接受,终止调解。

2021年10月19日17:25投诉人到雁翔路市场监管所现场投诉,执法干部向投诉人解释了合同的内容、退款调解情况。解答了投诉人各种投诉问题,但投诉人坚持要求全额退款,不接受调解结果。

2021年10月19晚投诉人又以微信投诉的形式在12345平台就同一问题继续投诉,工单编号为 WX6101002021101693388。雁翔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021年10月20日10:56经电话联系高女士,告知其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过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不予受理此投诉。高女士表示知晓。

针对11月10西部网舆情调查函,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再次调查。关于舆情中提到的零距离健身向高女士建议利用花呗分期付款和体验后反而加重症状的问题,投诉人在之前的投诉中从未提及,健身房正在和高女士联系商谈此事。关于诱导消费问题,健身房表示未向投诉人建议利用花呗分期付款,投诉人无证据表明健身房存在诱导消费行为。关于退费问题,健身房坚持按照协议执行。至此,市市场监管局曲江新区分局调解终止。

雁翔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2021年11月11日16:12再次电话反馈投诉人调查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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