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陕西新财富置业有限公司:
我于2019年1月31日与贵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当代上品湾MOMA(原名泾渭滨河国际城小区)第51幢2单元21层22101号房屋,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21年10月5日之前交付。
我在业主维权过程中发现该楼盘是实际情况与贵司的宣传差距甚大,楼盘并不靠近地铁口,地面停车位实际设置了1994个(宣传是仅邻地铁,人车分流,地面无停车位)。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显示高陵区市场监管局针对贵司上述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于2020年12月24日对贵司作出告示监处字《2020》第77号行政处罚,认定贵司构成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违法。于2021年08月11日对贵司作出高城管执罚字园综《2021》第009号处罚,认定贵司未按照施工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且今年以来陆续出现变更规划违法公摊比例高达34,加建停车位,小区路面严重沉降。。。等情况,致使业主大范围维权,至今多次维权无果,开发商一直不给予回复整改及方案。
现请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整改,给予我们千户业主公平,公正,正义的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