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区长安路街道长安大街3号1号楼B座2层商户业主,该户业主在装修期间私自拆除破坏我们楼内消防管道设施,导致我们楼上消防管道没水,反映到物业和政府部门至今无人出面制止,该户扔在大面积破坏大楼消防设施,该户装修后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将危害我们楼上居民日常安全,请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处理。
长安大街3号商户恶意破坏高层民用住宅消防管道
祁连山
2021-10-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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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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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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