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馨安小区装修押金抵扣垃圾清运费合理吗?

张先生
2021-10-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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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馨安小区物业收取五百元装修押金,装修完只退三百块,其中二百块说是垃圾清运费,像公租房这类业主们只是简单的把厨房稍微收拾一下,为数不多的垃圾业主们也是自觉的自己清理,收取二百块钱垃圾清运费是不是合理?

小区内盖的车棚根本满足不了业主电动车充电,还不允许私拉电线,怎么解决充电问题?小区内的停车位不允许停车,遇到领导检查的时候才可以停,那么小区内的车位用来干什么?白天小区内停车超过半小时收费,这笔收入去哪里了?归谁所有?多层楼房收取三次加压费用合理吗?小区的加压设备在什么地方?希望能给业主们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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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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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0-1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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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安小区装修押金抵扣垃圾清运费 责成物业退还
蒲城县
2021-11-05 14:23

蒲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调查结果:馨安小区属我县公租房小区,于2020年11月正式交房。在交房时,承租人均与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了《馨安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协议条款乙方义务中第4、5条对承租户装修有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在具体管理过程中,物业公司向部分对房屋进行装修的住户收取了500元的装修押金,并讲明装修完成验收合格后将退还所交押金。然而物业方面发现,有的装修户在装修期间未能规范清理其产生的装修垃圾,垃圾杂物乱堆乱放影响楼内公共环境卫生,同时造成共用生活垃圾桶破损等现象,物业不得不派人进行清扫并及时更换破损物品,同时支付相应费用雇用垃圾清运车对垃圾杂物进行清运处置,所以对一些产生垃圾杂物较多、影响小区正常管理运行的装修户采取了抵扣200元押金的措施,以垃圾清运服务费的方式收取并开有相关票据。经调查了解,该抵扣行为并未对所有装修户实行,对于进行简装及产生装修垃圾体量不大等未带来实际管理负担的,物业方面没有进行押金抵扣。

保障性住房是党和政府实施的民生民心工程,旨在解决中低收入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题,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秉持竭诚服务原则落实好保障过程中各项具体工作。针对此问题,我们进行了深刻反思,制定了以人民为中心、务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责成馨安小区物业公司利用3天时间(10月27日-10月29日)向已扣取押金的承租家庭逐户如数退还200元,另严正要求其禁止收取类似的附加费用,同时,安排中心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股室人员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细落实落地。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局保障房中心,电话:0913-7238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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