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紫苹果装饰欺骗消费者 霸王条款不退定金

康女士
2021-10-11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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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感谢您查阅我的留言。

西安紫苹果装饰未央路分公司欺骗消费者,  我与我的家人与9月4号被姓罗的销售员叫的专车接到了西安市未央路80号宝龙国际大厦4层,也是第一次见到了一直联系我们的销售员,也是才知道他们的公司叫紫苹果装饰有限公司,(在这之前我们没有了解过任何一家装饰公司), 一进门销售员就带着设计师过来了,在没有我们的户型图 ,是问我们的面积是多少,然后说是不做样板间的话是16.8万,他们现在有活动,征集样板间是14.8万, 还是觉得贵 ,设计师便把他们的经理找来最后降到了13.5万,一直强调说是最低的价格,过了今天就没有这个价格了,说的是多么多么的优惠,带我们去看了样板间个装修材料,觉得公司的规模挺大的,在无量房、核算面积、没有设计方案和图纸的情况下,让我们交了全款的百分之20的预定款,然后让我们签合同,合同里的内容不做解释,催促着让签字。

刚签完合同他们就给我们叫了车,因为信任和装修的无知,我们放松了警惕,回来在仔细的看了下合同,存在很多问题  跟口述所说的并不符合,在我们单位一个姐也选择了他们的公司  选材料的时候并不像他们刚开始说的,光走水电就要1万多,他们的面积跟我们是一样的,在这之前我还打电话问过我的设计师,我说有什么增费项目你要给我说  避免到时候造成不必要的争吵, 她最后说就是收钱,除了水电,还有做柜子之类的。

随后打电话给我的设计师 ,说是解除合同,她说退不了   还说了一些难听的话,设计师说是我们是像我们129那么大的面积,价格是最便宜的,如果有比我们便宜的,她用自己的方法给我们解决,很不巧,我们家这边有两家有比我们便宜,一家是130平方的定价12.8,还有一家是140多平方定价是13.5万,我们是最贵的,后来我去店里跟设计总监和店长说解除合同,他们不同意,说是只能调节,他们说的话根本与设计师说的不一样。

他们欺骗消费者,存在霸王条款:

1.以整装价格优惠欺骗消费者

2.以给客户打造样板间,质量有保障为由骗取我们信任

3.设计师跟业务口头承诺骗取我们签订合同

4.他们承诺的跟合同上大有出入,我们想退定金27000元,却告知违约了一毛钱没有

5.说好的设计方案,无增项费用,却合同陷阱和工程报价单陷阱,把该有的舍去,另给我们要增项费用

6.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和金额却被告知要多单次支付,否则后期卡着我们

7.跟被紫苹果装修过得业主询问,他们的增项费用及装修质量差的口碑比比皆是,鉴于此,我对他们已无信任可言,请求退还我的订金27000元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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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10-11 15:44
已转交 2021-10-13 11:24
已反馈 2021-11-25 17:09
已反馈 2021-11-25 17:09
您的留言相关部门已办结反馈,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
已反馈
西安紫苹果装饰公司不退定金 未央住建局答复
未央区
2021-11-25 17:09

未央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回复:网民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单位与市民取得联系,了解到市民小区位于渭南市大荔县,已告知市民解决方法并建议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以及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自2015年2月4日以后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专属管辖,故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欢迎您继续关注并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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