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城县桥陵镇花王村道路损坏 无下水道积水严重

用户_xI9v
2021-09-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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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桥陵镇花王村一组村路修了多年严重破坏,尤其下雨积水严重,没有下水道,村民出行困难,离县城特别近,设施情况严重落后影响形象,望政府部门多加考察,重新修路 为村民办好事。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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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9-22 15:10
已转交 2021-09-24 14:33
已反馈 2021-09-27 14:56
已反馈 2021-09-27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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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桥陵镇花王村道路损坏积水严重 将尽快解决
蒲城县
2021-09-27 14:56

蒲城县桥陵镇人民政府回复:接到西部网(来文号:网调字【2021】第09100号)反映桥陵镇花王村道路损坏、无下水道积水严重有关问题后,桥陵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分管道理交通安全干部、包村干部组成工作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桥陵镇花王村一组道路平坦,不存在破损严重情况,镇村两级干部实地对花王一组村道逐个勘察,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发现该村1至5组村道存在未装排水、雨天积水严重问题,遇到极端天气对村民出行安全造成隐患。

二、办理情况

针对群众反映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联系城建部门的分管领导、包村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处理解决此问题。主动联系城建部门针对花王村排水安装等事宜进行协调,争取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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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桥陵镇花王村道路损坏 蒲城交通局回复
蒲城县
2021-09-28 15:40

蒲城县交通运输局回复:2021年9月24日,我局接到网友反映“蒲城县桥陵镇花王村道路损坏”等情况一事,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经现场核实,该网友反映的桥陵镇花王村一组损坏道路为村内道路,该道路归类为乡道以下等级道路,不属交通运输局通村路项目,亦不在我县乡村道路网规划范围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第三款之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文件以下要求:

三、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二)县级人民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乡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大力推广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三)发挥乡村两级作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乡级人民政府要确定专职工作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综上述,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网友对我们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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