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区枫林华城小区强制购买地下室 违规交房

陌生人
2021-09-16 10:45
点击数:

我叫张丽红,夫妻二人在宝鸡市凤翔区柳林镇枫林华城三号楼一单元买了一套房,当时买时必须强制购买地下室,但是在交钥匙时给的地下室不是当时买房时的地下室,现在地下室里整面墙壁一米往上有两趟排污管道,严重影响了我的使用,难道地下室买来是看的,不是我们来使用的,从五月底一直找他们解决问题,开始答应了给解决,后来以多种理由推拖,现在一直踢皮球,无人处理,无奈只能求助于政府部门解决。感谢政府!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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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9-16 10:45
已转交 2021-09-24 14:24
已反馈 2021-09-28 17:04
已反馈 2021-09-28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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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枫林华城小区强制购买地下室 已达成赔偿意向
凤翔区
2021-09-28 17:04

宝鸡市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接贵网编辑部转来西部网网上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21]第09081号),网友留言反映“凤翔区枫林华城小区强制购买地下室,违规交房”的情况,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并及时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凤林华城小区由宝鸡市华尔金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法定代表人刘玲,该小区位于凤翔区柳林镇兴盛路口北侧,共建10栋楼。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反映人购买的是凤林华城A3-1-502室,该房屋设计地面一层为储物间高2米,2层以上为住宅,因购买的储物间墙壁1米以上,被排污管道占用,要求赔偿储物间被排污管道占用部分面积费用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经我局工作人员协调处理,双方最终达成意向,开发商同意赔偿购房人申请的2000元排污管道占用费,购房人也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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