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佳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同心圆369
2021-09-14 10:51
点击数:

8月28日上午10点半到下午4点多,本人被百合佳缘2名工作人员近六个小时洗脑,期间仅在我要求下送了2小杯水,未进食,不断吹嘘他们是上市公司(并非上市公司)、西安最好的婚介机构、六十多名专业红娘老师、一对一服务、精准匹配、上门核实信息、跟踪随访等,说我是优质客户,一定为我找到理想对象,一直鼓动我交钱加入会员,不断伸手要我拿出银行卡,提前拿来POS机鼓动我刷卡。

本人当天早上7点到下午4点多9个小时未进食,饿的头晕眼花,想尽快离开,就这样被鼓动着裹挟着支付了39800元,付钱后他们才拿出合同,未对合同内容给予任何解释说明,还不断干扰我阅读合同,直接翻到签名页叫我签名。

晚上我仔细看合同,发现合同内容仅是一个半页的表格,内容非常笼统,下午所说的所有内容全部没有在合同中体现,且权利和义务全部是针对本人的“承担责任或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对方没有任何约束条款,纯粹是霸王条款,且未核实我是否单身,就给我推荐2名男士,当我提出退款,对方说我是“想占便宜的心理”,说这个服务是“超市临期商品,不能像正价商品一样”,是“非卖品”不能退款,这是前后矛盾的虚假宣传。他们没有对我提供任何服务,开始完全不退,后来说仅退70%。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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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9-14 10:51
已转交 2021-09-24 14:11
已反馈 2021-09-2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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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佳缘诱导消费不退款 建议仲裁或走诉讼程序
高新区
2021-09-26 16:44

西安高新区网信办回复:贵网转发的网上舆情调查函(第09064号)中关于“百合佳缘虚假宣传霸王条款 诱导消费拒不退款”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核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9月3日接12315平台转刘女士投诉举报的相关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执法人员联系投诉人核实情况,刘女士表示该公司工作人员当面口头介绍,没有其他宣传材料,公司人员也否认刘女士所说的虚假宣传内容。经调取双方签订的合同,未发现霸王条款。同时,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也未发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相关证据。

针对刘女士提出的退款诉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分别于9月10日、16日进行了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建议刘女士走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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