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蓝田新城小区夜间施工 深夜噪音扰民

用户_P39K
2021-09-08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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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7日夜间至8日凌晨,施工方夜间施工,严重影响休息,同时并无夜间施工相关手续。自施工方施工以来长期夜间至凌晨施工,只见过一次施工方给居民出示的允许夜间施工证明复印件,此证明由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出具。

问题1,此证明是否是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出具(附图片)?问题2,施工方长期多次夜间施工是否都有允许夜间施工证明?问题3,如何保障居民群众正常休息?问题4,如果施工方长期违规夜间施工,为何施工方如此大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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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1-09-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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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新城小区工地夜间施工扰民 已立案处罚
蓝田县
2021-09-17 10:50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1]第09061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蓝田新城小区工地位于蓝田县滨河东路与青灞路交叉路口向北,为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蓝田新城项目部,施工单位为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和西安华城建筑有限公司。目前,蓝田新城小区工地在建的有4幢楼,分别为9#、10#楼(由华城建筑有限公司建设),24#、25#楼(由西安山河建筑有限公司建设)。

1、关于网民反映9月7日至8日凌晨,施工方夜间施工无相关手续及施工方长期多次夜间施工是否都有允许夜间施工证明问题。经调查,网民反映问题属实,9月7日夜间至8日凌晨蓝田新城项目施工方在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情况下私自施工,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进行了核查,并对现场施工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目前,县生态环境局已对施工方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县生态环境局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在进行夜间施工前必须向县生态环境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经县生态环境局严格审核后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方可夜间施工。

2、关于网民反映的夜间施工证明是否由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经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网民提供的夜间施工证明认真核对,并调阅登记本等资料,该证明确由蓝田县生态环境局出具。

3、关于网民反映的如果施工方长期违规夜间施工及如何保障居民正常休息问题。9月9日,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已对工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施工单位不得私自夜间施工,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同时,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夜间施工工地的检查力度,检查过程中发现未履行审批进行夜间施工的,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保障群众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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