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欠缴社保 退休职工不能报销

金州侠客飞剑
2021-09-01 15:30
点击数:

家里老人是安康市秦巴鑫通物流有限公司退休职工,已经退休多年。

老人于2020年检查出得了重大疾病,老人2020年在安康西安多家医院治疗,医生说情况特别严重,长期吃药。2020年住院费用按照规定报销了。

今年老人住院多次,因单位前缴纳基本医疗社保而无法报销。几次住院费用都是全额支付费用。老人身体情况不好时一个月住院两三次。现在家里为老人医疗费用花费数十万元,其中一部分费用不在医保报销目录范围,需要个人自费。现在住院费用好几万是可以报销,但是因单位欠缴而不能报销。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请求安康市人民政府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及安康市社保征收机关给予尽快处理。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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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9-01 15:30
已转交 2021-09-08 15:33
已反馈 2021-09-16 15:27
已反馈 2021-09-1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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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通物流公司欠缴社保 将督促公司按时缴费
安康市
2021-09-16 15:27

安康市医疗保障局回复:贵单位转来的网调字〔2021〕第09041号函收悉,对关于“2021年9月1日,网友‘金州侠客飞剑’反映鑫通物流有限公司欠缴社保 退休职工不能报销”的情况,我局及时安排相关人员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查,鑫通物流有限公司原属我市市本级参保企业,目前该公司未缴纳2021年医疗(生育)保险费。按照安康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医疗保险权力与义务相对应,单位和个人不依法缴纳保险费的,停止同期医疗保险待遇。”职工参保登记是以单位为主体,在整个单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下,单位所有人员都无法正常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2.参保职工在未断保的情况下,可先行自付相关医疗费用,待单位足额交纳了当年医保费后,已参保职工可持相关发票、病历等就医资料到医保窗口进行补报。

3.目前,我局已按部门职责,督促鑫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及时出具了《缴费核定通知单》。后续应由税务部门按照社会保险费“全责征缴”职责,督促该公司按时缴费,或依法依规予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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