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胜利新村天籁之音KTV扰民 多次投诉无果

S C
2021-08-3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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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新村南区下面有个名为天籁之音的KTV每天晚上唱歌唱到2,3点左右,还在居民楼下面况且没有安装隔音板,据我了解这已经触犯了法律,经过多次举报这件事情依然没有得到解决,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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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8-31 11:27
已转交 2021-09-08 15:34
已反馈 2021-09-17 15:54
已反馈 2021-09-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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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新村天籁之音KTV噪音扰民 已告知整改
城固县
2021-09-17 15:54

城固县公安局回复:天籁之音KTV位于城固县文化路东延伸段,胜利新村小区南门以西临街二楼。该KTV于2016年开始经营,经营者为费永强,KTV面积500多平方米,共有12个包间。9月14日晚,民警前往实地查看,现场发现该KTV正在使用的一包间内声音较大,民警建议前台服务人员立即调低包间音箱分贝,不能对周边住户正常休息造成影响,同时告知费永强对包间的隔音器材进行整改。

对噪声干扰正常生活需要环保部门进行噪声检测,根据2008年8月19日环境保护部、关节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有关规定: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为:以睡眠为目的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等,昼间不得超过4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30分贝。但是噪声是否构成“干扰”,主要在他人感受,如果超过标准,且周围居民不在家或不认为有影响的,也不构成“干扰”。 同样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不能做到和公安机关一样24小时值班接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后很难确定噪声是否超标,或噪音已经消失、降低了,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证据处罚噪音制造者,只能对制造者予以警告。

下一步措施:一是及时处置噪声污染警情,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用真诚教育群众,尽可能在现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二是环保、城管、建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加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降低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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