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4月购买宏帆商铺,2019年2月23号通知让我们收房,我们去接房时,发现房间没有达到收房标准,当时也给登记说尽快处理完后通知我们再来收房,可是一直没人通知接房,中途我们来找过几次工作人员让尽快处理,好早点让我们接房,可是一直都没有消息,直至21年8月26号我们来找了售楼部的刘经理,答应我们三天处理完,29号晚上工作人员通知我们处理好了,我们30号早晨来收房,物业要我们付2019年至今的物业费,我们觉得不合理,请帮我们核实处理一下,谢谢!
渭南宏帆广场交房不符合标准 却不合理收取物业费
用户_xP3w
2021-08-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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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3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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