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元月5日我(协议书中名字是妻子童x贤)购买陕西铜川道上太阳城时尚新天地2层 房屋,后道上太阳城破产经铜川市人民政府同意转接给铜川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6年9月11日,再交款肆千元(总计购房款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捌佰贰十元)和恒源太阳城签订了《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于2017年09月30日前交付房屋,到现在没有交房,也没有支付违约金。现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铜川新区恒源太阳城延迟交房 不退还购房款
卫gq
2021-08-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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