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鸿蒙游泳健身关门拒不退费 请调查处理

阳光
2021-08-2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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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6月25日给孩子在鸿蒙游泳健身办的暑假游泳健身花费750元,学习时间为8月21日—8月31日,因疫情对方关门,联系负责人拒不退款,态度恶劣!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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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8-23 11:41
已转交 2021-09-08 14:51
已反馈 2021-09-09 11:37
已反馈 2021-09-09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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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鸿蒙游泳健身关门拒不退款 部门回复
长安区
2021-09-09 11:37

西安市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接到西部网网上舆论调查函(网调字[2021]09008号)反映“鸿蒙游泳健身关门拒不退款”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

根据《西安市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五条: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辖区体育经营活动的主管部门,同时按照国务院在国家商事制度改革发布的《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的规定“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体育经营活动监管投诉应由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建议此调查函转长安区文旅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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