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8日安康市市政工程公司中标了平利县美丽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平利县三里垭贡茶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8年1月16日双方进行竣工验收于同日交付使用,2019年3月1日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最终核定造价8996954.02元,截至目前仅支付了710万元,尚欠1896954.02元至今未支付。我公司多次与平利县旅游局及平利县美丽乡村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沟通支付余款事宜,都是以财务亏空为由拒不履行支付。
合同明确规定审计部审计后支付工程款97%,余款一年后付清。《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但县企及县机关单位到现在不落实,不实施。个别单位把拖欠工程款事宜互相推卸。何时支付?利息如何计算?我公司一直未得到正面回复,由于施工大部分资金都是贷款,现在压力巨大。还请相关领导为保障中小企业生存,督促平利县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余款及利息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