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新城新物业已备案并于2021年4月21日进场,老物业拒绝移交水电!小区工程用电不移交,新物业无法正常开展工程维修等工作,大门道闸也是临时接电,随时有断电风险,8月17日至8月20日频频停水,业主连连叫苦,老物业不移交已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和小区安定!
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现场查验二十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共用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业主名册;
(六)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第七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撤出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人员,并向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交接义务:
(一)移交本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二)移交物业资料,实行酬金制的,还应当移交物业服务期间的财会资料;
(三)物业管理用房;
(四)清退预收、代收的有关费用及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报送、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区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请未央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康景物业完成配套设施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