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快车小区物业私自涨物业费却不降停车管理费
业主 发表于 2021-08-20 10:08:35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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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山流水幸福快车小区物业,欺骗业主签字,私自涨物业费却不降停车管理费。该物业公司找业主表决签字时,告知我们物业费涨到1.9元/平米,停车管理费降到80元/月。
然而签字之后物业费是涨了,停车管理费还是450元/月。跟物业理论却说买的车位管理费80月/月、租的车位费还是450元/月。然而当初找我们签字时完全没有告知我们租的车位还是450元/月。糊弄完业主签字就过河拆桥,改表决程序完全属欺骗行为。无人公正,并不合法且该物业公司蛮横不讲理,丢一句:去12345投诉去!
该小区车位配比1:2.9,,所以不存在1/3的业主同意只涨物业费不降车位费。请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不然听物业一面之词,还市民一个公道!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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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对西部网《民生热线》的支持!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达至:未央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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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快车小区物业不降停车管理费 谭家街道回复
未央区谭家街道回复如下:
根据西安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通知要求,为有效落实办法规定,于2020年12月31日开始调价程序,物业人员通过入户走访进行“一费制”征询,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本小区参与人数1490户,同意952户,达到政府调价程序征询人数2/3以上,且同意比例达到户数和面积双过半。本小区征询意见结束后征询统计情况在园区及每栋楼公告栏按照政府要求公示七天,并将所有调价资料附签字明细提交谭家街道、住建局、发改委申报,审批通过后并在所属地市场监管局备案。2021年5月1日起按照“一费制”标准执行收费,即服务等级为:《西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二级;
物业服务费1.9元/平方米·月(原有的物业服务费、公摊电费、电梯服务费不再单独收取),停车服务费80元/月·车位,物业无产权车位,对买断车位的业主,每月只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对没有买断车位的(租赁等),每月需缴纳停车服务费及车位租赁费,其中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使用人与车位产权人协商确定。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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