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宏辉秀水花园交房十年不能办理房产证

天涯海角
2021-08-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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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蓝田宏辉秀水花园业主,自开发商交房十年来不能办理房产证(据说因多占地不能办理相关证照),到信访局多次上访,信访局让找城建局城建局让找房管局,开放商当年建房时这些职能部门监管在哪里,有问题不积极协调处理来回踢皮球。同为一个小区的高层CDE座政府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已解决五证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关注解决我们小区房产证的问题。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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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8-16 11:01
已转交 2021-08-25 16:31
已反馈 2021-09-08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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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辉秀水花园交房十年无房产证 蓝田县回复
蓝田县
2021-09-08 15:39

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贵网转来网调字[2021]第08120号的函件已收悉,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7月1日因国家政策调整,房屋登记业务由原房管部门移交至国土资源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要求,不动产登记遵循依申请进行登记的原则。

经调查,宏辉秀水花园项目承建单位为陕西宏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宏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未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业务。按照《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档案,秀水花园项目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无法使该土地落宗。建议开发商前往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咨询,申请办理首次登记,待首次登记完成后,再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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