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6月24日投诉公交鹿苑小区物业不作为,以无大修基金为由拒绝维修电梯。致诺资产管理公司仍以无大修基金为由(大修基金于2007年购房时交付公共交通总公司,现为西安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拒绝维修电梯,并向6、7两楼住户摊派维修费用,共计八万余元。时至今日8月13日6号楼3部电梯全部停用,由于楼内退休职工居多出行严重不便,且楼梯间内照明设备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人员失足摔伤。请领导予以关注。
灞桥区公交鹿苑小区6号楼3部电梯全部停用
职工
2021-08-16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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