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阎良区公园路帕提欧的居民,我们是2015年年初在这购买的房子,6年多过去了,房产证办不了,用的电也是临时用电。近日接到汇总物业下发的通知,说是从8月10日起,小区的车位只卖不租,对于未买车位的业主车辆按小时计费,针对此行为,我有以下疑惑及不解:
1、通知上写的是卖车库的使用权,使用权可以卖吗?
2、对于一个连房产证都办不下来的小区,物业有权利卖车库吗,卖车库前是否在相关部门备案了,手续合法吗?
3、我们小区有自己的业主委员会,物业对车库的只卖不租政策经过业委会及广大业主的同意了吗?
4、地下车库的消防设施达标了吗?
5、对于未买车位的业主车辆按小时计费,这种计费方式合理吗,收费经过物价局的审批了吗?
以上就是我的所有疑问,请相关部门可以出面解决,及时阻止这种类似黑社会的霸王行为,还小区一点光明,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