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6日,区街相关部门对大兴西路北侧汉城湖一号御湖豪庭小区内的未批先建项目(结构为多层钢构,面积约9000平方米)进行了违建认定(市资源未函〔2021〕7号)。
收到认定函后,区街相关部门立即对此处违法建设进行了查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违建现场进行了勘验,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了解、撰写了调查询问笔录。
2021年5月11日,区街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至该违建负责人处,责令其5月19日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即便是政府执法部门多次下发相关执法通知单,多次上门执法,该违建依然肆意妄为,不知道是政府执法部门不作为,还是对该处违建不感兴趣,在小区已入住的情况下,依然横行霸道。大型水泥泵车、水泥罐车肆意进出,堵路,站到。在水泥泵车既不施工也不收车的情况下,将小区业主堵在小区内一个多小时,负责人态度恶劣,叫嚣是我错了,依然对堵车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