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回复:网民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有关问题,蔡家坡经开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该项目建设方为陕西凤鸣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方为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市民未留联系方式,据反映问题推断为该项目真石漆、外墙保温分包单位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
从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2020年3月26日,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凤鸣新城东区2#楼外墙真石漆施工合同书》、《凤鸣新城东区2#楼外墙保温合同书》(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字代表为杨连科、付小利,杨连科为该公司法人,付小利为该公司监事),将外墙真石漆和外墙保温施工分包给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显示,双方约定的单价分别为真石漆施工21元/㎡,外墙保温为30元/㎡,付款方式为“施工彻底完毕,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额60%,交工后支付到总额90%,保修期二年,保修期内,第一年退保修金的50%,保修期满后退剩余款项。”从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单项支付(借支)凭证》显示,双方于2021年2月3日进行了工程款结算,结算总价款为397699元,累计已支付工程款340000元,在该凭证借款单位签字栏中有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及法人杨连科签字,表明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认可结算价款且真实有效。从该凭证来看,施工方向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付款比例为85.5%。
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在质保期内,宝鸡文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保修责任,不积极对施工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导致施工方请第三方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48000元,且目前该分项工程仍在质保期内,后续可能还会产生质量返修问题。
经初步核实,该案是一起典型的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案件,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且从该项目施工方陕西凯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表明,市民反映的情况存在歪曲事实情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及职能分工,请市民依据施工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