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大兴西路御湖豪庭小区违建何时拆除?

蝴蝶
2021-07-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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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大兴西路御湖豪庭小区内,自2020年底开始在小区内部违规违建钢结构商铺,由于小区广大业主投诉,截止2021年春节至现在为止,该钢结构一直处于停工状态。后得知该处违建已经被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违建。 收到认定函后,区街相关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违建现场进行了勘验、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撰写调查询问笔录。 责令其于5月19日前自行拆除。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的关于御湖豪庭的开发商,西安冠城置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陕西省自然资源厅的判决书。分别是2019年12月18日,西安冠城置业有限公司与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案  号 (2019)陕7102行初3189号。和2020年08月13日西安冠城置业有限公司与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  号 (2020)陕71行终396号。俩份判决书都明确确认自然局作出的市国土发[2019]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省自然厅作出的陕自然资复[2019]3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合法有效。而在2021年5月11日向其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责令其于5月19日前自行拆除后,西安冠城置业有限公司依然还要提出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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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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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28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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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2021-08-0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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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湖豪庭小区违建何时拆除?未央区城管局回复
未央区
2021-08-04 16:49

未央区城管局回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月26日我局接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资源未函【2021】7号(关于御湖豪庭小区内违建项目的认定函),收到认定函后未央宫中队立即对此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下达了《责令停止行政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对其违建现场进行了现场勘验,对其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了解同时撰写调查询问笔录。2021年4月25日对该违建相关负责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上述违建,并于 2021年5月11日,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送达至该违建负责人,同时责令5月19日之前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按照《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所述“自当事人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未央区人民政府或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因当事人要提出诉讼,诉讼时间为六个月,六个月后将进行下一步的案件流程。后期我中队将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查处,我们会跟紧每一步流程处理此事,秉公执法,尽快给大家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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