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街三号小区1号楼业主在承重梁上开洞

为人民服务
2021-07-27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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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安大街三号小区1号楼一名业主,碑林区住建局对我们投诉1号楼C单元2909业主在承重梁上开洞,拆除阳台承重墙一事一直没有回复,试问各位领导天天住在危房里,是种什么滋味?1c2909的业主严重违反了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十九条:“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处5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住建局为何如此不作为!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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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27 11:10
已转交 2021-08-19 11:37
已反馈 2021-08-1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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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街三号小区业主在承重梁上开洞 已约谈
碑林区
2021-08-19 11:44

碑林区委网信办回复:发现网友在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的“长安大街三号小区1号楼业主在承重梁上开洞的问题”的问题后,碑林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建局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舆情中所反映的问题,与区住建局7月15日收到的12345市民热线投诉内容一致。7月16日,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前往长安大街三号小区1号楼C座2**9室进行调查核实,并已向房屋所有人下发《检查通知单》。经现场查看,该户房屋在装修安装中央空调时对梁上进行了开洞。

7月21日,工作人员对该户业主张某博进行了约谈,并做了调查询问笔录,要求业主联系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对梁上开洞情况进行鉴定。8月16日,工作人员针对此问题再次入户进行了复查,业主向区住建局出具了陕西中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西安市长安大街三号小区1号楼C座2909室张某博(个人)住房开孔梁构件危险性鉴定》鉴定报告,根据检测内容显示:各梁构件上开孔孔洞仅有一个,且直径均为80mm;开孔位置均约位于各梁构件净高的中间区域,且在距离梁端跨度的1/3范围内(梁构件受力较小区域),均未打断其下部受拉区受力纵筋、削弱其上部受压区混凝土。所检开孔梁构件均为非危险构件,不影响房屋现阶段荷载条件下的正常使用。该户业主在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且装修改动不涉及破坏承重结构行为,因此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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