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紫薇物业违规将小区住宅改为商用出租

用户_P7Y5
2021-07-20 12:36
点击数:

西安紫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将紫薇风尚东区8号楼2单元26层住宅出租给“米尔多艺术中心”对外经营。

紫薇物业未经本利害关系人同意,违规出租小区住宅商用;楼内安全难以保证,严重影响业主生活安宁。违反了《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的业主一致同意。

据不完全统计8号楼2单元64户住房中,有14户被出租用作商业,商业用途有个体公司办公室、棋牌茶室等,杂乱人员特别多,安全没有保障,公共资源也经常被占用。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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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20 12:36
已转交 2021-07-28 17:07
已反馈 2021-08-13 17:59
已反馈 2021-08-13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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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反馈
物业将小区住宅改为商用出租 培训中心已搬离
经开区
2021-08-13 17:59

经开区住建局回复:关于紫薇风尚东区物业将住宅出租给米尔多艺术中心对外经营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紫薇风尚8号楼2单元2602室租户在小区开办米多尔艺术培训中心,物业公司7月11日已与培训中心负责人沟通,并告知其相关民法典规定,住宅小区不能作经营用途,或者需要得到相邻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并且跟该户业主也进行了沟通,告诉其中利害关系及楼宇业主投诉情况。

经过物业公司与8号楼2单元2602室业主和培训中心负责人的多次沟通,最终培训中心于7月27日晚已经搬离小区,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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