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生热线”栏目组:
我是西安未央区浩华北郡小区一名业主:本小区2016年12月交房以来,到目前房产证未办下来且一直临电,供暖没有,业主多次投诉无果,严格讲不具备收房条件,以前就因为有不公条款房子未收成,现在我去收房时物业计算物业费和车位费拿不出相关文件,有争议时就让拨打开发商(02989601938),现在开发商电话也打不通,物业又坚持这是开发商定的标准,导致费用问题谈不拢,房无法收成,另外以前何时需要收车位开发商和物业也未通知过我,现在就要交清剩余的3%剩余款项,而原合同约定是拿到房产证后,现在的问题是不按照物业的办,就无法收房,按物业的办他们又拿不出什么文件,我的权力无法保证。
现在我想拿回我等了近十年的房子,请栏目组帮忙过问下此事,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