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恒福家苑小区迟迟不更换电表

群众
2021-07-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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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商洛市丹凤县恒福家苑小区的住户,全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早在2018年就开始了,但我们小区有近400住户的电表至今仍然没有更换。小区物业强制收费0.65元一度电,远高于国家电网的收费标准,每年因此要多缴纳近千元的电费给小区物业。在当地投诉之后,住建、电力、物价部门相互推诿扯皮,没有人具体给群众解决问题。

希望领导百忙之中,能够关注这一民生实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为我们更换电表,尽快享受正常电价,谢谢!

[此内容为网友反映问题,不得转载。]
[如需回复网友留言,请将调查结果加盖公章后传真至029—85257538,并将电子版回函发至2425048306@qq.com。联系电话:029-85258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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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受理 2021-07-1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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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福家苑小区不更换电表 丹凤县供电公司回复
丹凤县
2021-07-16 18:00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丹凤县供电分公司回复:2021年7月16日,发现有网友在陕西头条民生热线栏目留言反映“丹凤县恒福家苑(雅苑)小区迟迟不更换电表”的问题后,我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于2021年7月16日就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陕建发[2018]6号《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改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严格按照程序对涉及改造移交范围的小区业主和管理(物业)主体进行了前期宣传告知,并开展摸排登记,制定了改造实施计划。但恒福雅苑物业坚持不愿移交,拒绝签订移交协议,也不出具“关于不愿改造小区自2020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我省居民目录电价执行,不得再向居民用户另行收取因供配电设施损耗产生的费用”规定的声明书。鉴于此类问题,我公司向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汇报,并协同住建部门再次与恒福雅苑物业协调改造移交事宜无果的情况下,于2019年11月4日,由国网丹凤县供电公司、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认定的不愿移交清册分别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

2、根据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 630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 年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国网丹凤县供电公司先后以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小区进行了相关政策的宣传告知。期间,配合丹凤县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区物业收费不合规的情况对部分业主进行了走访,对物业部门进行了告诫,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下发了《告诚书》。明确了“转供电主体不得随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加收其他费用”等规定。

综上所述,网友反映的迟迟不更换电表,电力等部门推诿扯皮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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