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是在无奈中向你们求助,还你请原谅我冒昧。我是商洛市商州区人。在2016年4月与公园天下售楼部(商洛华龙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签定购买1号楼1单元16-01的购房合同,房屋是现房,开放商说很快就能交房,约定2017年6月30日前交房,(在此期间多次去售楼部询问,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回绝)但是一直到2021年3月底,接到售楼部电话可以接房了。
我去售楼部后见到吕经理。他让我交超出合同面积的钱、交回购房合同并签订不追究公司责任的相关协议,当我提出公司逾期交房应付违约金时,吕经理说公司不付违约金。我拒绝了吕经理的不平等交房要求。随后我多次与吕经理协商违约赔偿无果。我又向区、市房管局反映此问题,他们让我找住建局。在市住建局一个工作人员给华龙公司一个副总打电话让解决此问题。但我到售楼部时,他们又相互推脱。我6月10日将此问题反映到省住建局,一直到6月底在省住建局的协助下,我才得到市住建局答复是他们的行政能力有限,此问题属于合同纠纷,让我走司法方式解决。此问题权责很明确,明显是华龙公司违约,又是小事情,华龙地产是一个企业,它受政府的管理。所以我想依靠政府力量解决此问题。
今天借此平台提出我的诉求,恳请政府主持正义,帮我维权,要回我的损失。公园天下1号楼是回迁房,当时多余的8套房以商品房出售。今年才统一交房,现在这8户陆续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