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马佩,家住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5号楼2单元3301室。2020年10月,我欲出售自己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国际城5号楼2单元3301号房屋,在出卖该房屋的过程中,西安永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公司”)在为我提供中介服务的过程中,违规提供服务,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现就西安永昌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违规行为向贵局举报如下,望贵局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一、永昌公司为我提供中介服务时,在明知我的房屋因被查封无法进行交易的情况下,却为了促成交易,对我故意隐瞒房屋不能交易的事实,采取隐瞒、欺骗的方式,使我老公李冰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最后,造成了我方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的主要责任。
二、2020年11月,我因工作原因在武汉出差,2020年11月25日,永昌公司在既没有联系到我(当时因我手机坏了,无法接通电话),也没有取得我的授权委托的情况下,同时,也在没有给我老公就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情况下,让我老公直接代我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且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房屋的很多证件都没有。
综上,永昌公司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且给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永昌公司的违法行为能够得到相应的处罚,净化房屋中介市场,特向社会举报永昌公司的违法行为,望对永昌公司的违法行为能够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人:马佩
2021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