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咸阳秦都区沈兴北路建花苑小区的业主,这个小区由陕西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现这个公司营业执照已经吊销,原权利主体消失。
这个小区2000年就开始入住了,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注销,造成二十二户业主办不成房产证,老百姓痛苦万分。
咸阳政府也出了相关的政策《咸阳市处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原企事业单位或联建单位已注销(破产、解散后原权利主体消失),由现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委托的单位前来办理登记。
自然资源部1号文明确: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相关部门配合开展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各部门相互推脱,有文不参照办理,踢皮球,腿跑断了。
恳求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关注,能按政策例行职责,协调帮助办理。
申请人:建花苑小区无证全体业主
202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