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回复:7月12日,我局接到泾河新城党委网信办关于“西咸新区黄冈学校泾河学校暑期强制收费补课”的舆情提示函,我局高度重视,7月13、7月16日泾河新城教育卫体局联合泾河市场监管局联合对黄冈泾河学校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核实,作出如下答复:
一、调查基本事实
经查,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的相关精神,对部分学生开展了暑期托管服务探索活动。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根据家长、学生自愿,教师志愿的原则,于2021年7月12日至30日对今年秋季学期升九年级的60名学生进行暑期托管服务。目前,学校根据《通知》精神未制定托管费用标准。调查组通过对学校相关负责人约谈、深入到学校实地检查、以及对家长电话随机调查,未发现收取学生托管服务费用现象,未发现该校在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过程中存在违背《通知》的相关要求行为。
二、处理意见
依据上述调查事实,针对市民投诉黄冈中学问题,教育卫体局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暑期服务托管是一项减轻家长负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加强教育关爱、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有益探索。西咸新区黄冈泾河学校必须严格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相关政策精神和要求,坚持学生、家长、教师自愿原则,实施暑期托管服务。
2.学校暑期托管服务收费要落实公益普惠原则,认真核算成本,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严格按照批复标准进行收费,学校不得违规收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开展暑期托管工作,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
4.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5.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承担安全责任。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